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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业务培训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2-12   查看次数:

近日,为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市委编办事登局组织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暨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业务专题培训,宣讲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讲解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等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并对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内容、平台建设等相关问题作了详细介绍。来自市级相关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及区(市)县登记管理机关共450余人参加培训。

根据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从今年开始,事业单位不再年检,而是调整为公示年度报告,并换发五年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照有关规定,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年度报告公示的法定期限,凡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都应当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逾期不报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事宜,并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等,事业单位法人对公示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在强化社会共治的基础上,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审查力度,落实现场实地核查、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登记管理工作始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针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部分单位新调整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规范等实际情况,此次培训还围绕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相关业务进行了全面系统讲解,对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标识管理工作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通过设置互动答疑环节,现场解答事业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培训气氛活跃。参加培训人员普遍反应,此次培训时机及时、内容丰富、操作性和实用性强,通过培训对年度报告公示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培训学习取得预期效果。(事登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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