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部分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版片区目录》和《部分市级审批权限下放成都双流自贸试验区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市政府办公厅以正式文件下放相关审批权限。
为加快推进成都自贸试验区建设,按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要求和4个落地区域“同区同权”的原则,市审改办对照高新区、天府新区行政审批事项并结合青白江区和双流区实际,反复征求两个片区和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市级部门意见并达到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了《部分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版片区目录》和《部分市级审批权限下放成都双流自贸试验区目录》,分别对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和成都双流自贸试验区下放市级审批权限6项和4项。(审改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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