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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31   查看次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精心指导下,市委编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意识、使命意识,立足机构编制部门实际,坚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系统治理防范风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保障正本清源,为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中心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坚持责任意识“再强化”,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抓好统筹部署,一体谋划推进。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将反腐倡廉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一体部署、统筹推进。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10次,制发了《中共成都市委编办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研究制定《市委编办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梳理班子主体责任31项、主要负责人18项,其他班子成员共计54项,并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重点工作内容纳入责任清单管理;机关各处(局)负责人均制定了个性化的责任清单,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协同制定了签字背书、定期报告、廉政谈话等监督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其提前介入,规范监控,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体责任落实体系。

(二)强化监督考核,层层传递责任。坚持以刚性考核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加快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细化任务分解,制发实施《市委编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以项目形式将党风廉政建设6个大项、17个小项的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确保责任有分解、任务有落实、执行有效果。强化过程监管,依托党风廉政责任监管平台,实现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在线监督、动态管理;以支部为单位定期分析党员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反腐倡廉任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整改,累计谈心谈话29人次,与5名新任职副处纪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强化结果运用,将述责述廉民主测评结果和反腐倡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办目标考核和干部职工日常考核范围,作为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职责。班子成员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坚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践行“四个亲自”要求,逢会必讲廉政建设,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先后批示党风廉政工作33件,讲授廉政党课2次。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报告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工作,与分管处室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各处室负责人利用处务会、组织生活会等时机,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形成了“班子带头,领导示范,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

二、坚持廉政防线“再加固”,系统治理防范风险

(一)坚持教育先行,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将廉政教育作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防线,列入机关年度教育宣传重点,领导干部带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正反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观看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电影《勇士》、赴邛崃红军长征纪念馆参观,接受理想信念教育;观看《代价》等一系列警示教育片、赴邛崃市检察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着力打造与机构编制部门实际相结合的廉政文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践行“四讲四有”,深入开展“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坚持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等专题讨论活动,倡导“争做优秀党员,当好改革先锋”,着力打造“正气机关、学习机关、活力机关、和谐机关”。

(二)强化监督制约,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为重点,研究谋划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新思路。突出抓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四个纳入”机制的有效途径,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纳入巡视巡察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纳入选人用人检查。突出抓好机构编制业务工作流程规范,抓紧制定《成都市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和《成都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意见》,着手修订《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防治“微权力”腐败的研究实践,创新建立机关干部职工个人岗位职责清单,全面清理干部岗位职权,初步构建起“权责一致、责任明晰、动态监督”的“微权力”清单制。

(三)抓住要害部位,强化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大力加强对关键要害部位的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加强机构设置、用编审核等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严格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成都情况反馈意见,限期纠正了擅设机构事项。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等“三超两乱”问题的专项清理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实名制信息,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四清两对应”,有效防控了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风险。坚持完善机构编制前置审批,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审核及日常上下编管理全部集中统一办理,确保“一个进口,一个出口,一支笔审批”。截至1025日,我办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核定用编1382名,为区(市)县公招、遴选核定用编691名。

三、坚持作风建设“再深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一)找差距补短板,推动问题查改常态化。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五个三”分类整改和三项整改“回头看”活动,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制定市委编办《“五个三”分类整改行动实施方案》和《三项整改“回头看”方案》,对前期整改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党员干部应重点解决的放松理论学习等5个方面的问题,党组织中存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3个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推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等常态长效的24条措施。深入开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专题讨论,形成市委编办合格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做到“定高线”“划底线”,强化自觉自律、自查自省,防止“雨过地皮湿”“风过草抬头”。

(二)严规矩强纪律,推动从严从实常态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贯彻八项规定要求,突出抓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2016年以来,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系列重大会议精神30余次,结合部门实际出台了《市委编办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机构编制事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先后召开各类组织生活会50余次,“三会一课”制度严肃性得到加强;89个重大机构编制议题、10个大额经费开支议题、39个人事议题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程序提交市委编委会、编办办公会和编办主任办公会审议,民主集中原则得到充分体现;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进机关、乡镇等“五进”活动,先后赴联系点开展脱贫帮扶活动8次,深入基层编办和服务对象听取意见建议90余次,机关干部群众立场更加深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对140余件机构编制调整诉求均坚持做到依法依规办理;按车改规定要求主动封存了6辆涉改车辆,2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逐一签订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承诺书》。

(三)抓日常严经常,推动管理监督常态化。针对机构编制部门单列时间不长,正处于机关管理规范期、队伍建设提升期、改革工作爬坡期的实际,坚持加强机关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工作汇报、通气通报、督查督办、联系基层、重大课题项目化管理等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10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运行管理,推动了改革工作落实。在机关推行“日志式”“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职责清单、任务清单、考评清单,通过日纪实、周跟踪、月点评、年考评,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实现工作成效常检验、常总结,工作问题常分析、常改进,树立紧抓快办、极端负责、用心工作、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着力打造机构编制铁军队伍。

四、坚持改革创新“再发力”,强化保障正本清源

(一)深化简政放权,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将简政放权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从改革前的1166项减少至105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了权力寻租空间;全面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推进权责清单“两单融合”“一表两单”,坚持公开“晒权”“亮权”,推动了权力在阳关下运行;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探索“一枚印章、一个窗口、一套清单、一支队伍”的行政审批模式,进一步打破“公章围城、公文长征”等现象,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职能归位。针对基层治理缺位、越位等问题,积极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分别出台实施意见,理顺权责关系、优化职能配置、创新公共服务,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推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还政于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公益类事业单位“发展壮大”,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彭州等6个区(市)县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着力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等问题。

(三)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服务保障。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体制保障。积极参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构建完善市县两级巡察体制,制定印发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关于区(市)县党委巡察办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巡察工作需要,科学设置机构,调整补充编制,推动纪检监督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配合完成省以下法检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试点,进一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防范以行政手段干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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