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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 “三个结合”构建事业单位监管新格局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7-03   查看次数:

     新津县编办把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作为事业单位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三个结合”,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事前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坚持事前实地核查制度,对申请登记对象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等要素条件进行实地核查,保证登记质量。结合日常登记管理相关业务,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报告公示等节点结合起来溯及既往进行复查监管。健全事业单位抽查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每年定期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公示信息抽查。

 二是职能部门监管与部门联合监管相结合。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用编进人与登记管理相结合。机构编制政策中明确规定登记管理的有关要求,新设立事业单位需先进行法人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后,方可办理进人用编手续。把事业单位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和年度报告等作为事业单位调整改革的依据。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效力管理,探索成立由发改、财政、人社、质检、税务等部门组成的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分工,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三是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相结合。在全县教育、卫生系统12家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搭建“三权分立”治理结构。县级人民医院建立以监事会为主的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对医院的管理组织的监督管理。试点学校充分发挥党组织、教代会、工会、学代会、家委会、社区代表等的保障、监督作用,初步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协调制衡。调动社会力量对事业单位进行全方位监督,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名单,对事业单位违法违纪、不守诚信等情形计入异常信息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

 

(新津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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